來源:展航國際物流集團 發布時間:2022-01-10
中港物流的退貨的操作模式,無論是出口還是進口,都有不同的方法。目前處理香港運回貨物的方式有EDI報關、人工報關、一般貿易報關、包稅進口等廣泛的貨件。在操作過程中,難免會因報關、貨物原因造成貨物退回。下面,就跟大家一起來了解一下中港物流一般的退貨流程吧;
中港物流一般退運貨物是指已辦理報關手續并經海關放行出口或進口的貨物,因各種原因而被退回進口或出口的貨物。進口貨物退回的報關方式有兩種,一種是“原出口貨物已代收”:原出口貨物退回國内時,如果出口貨物已經代收核銷,由原發貨人或其代理人填寫進口貨物報關單時應向進境地海關申報,原貨物出口時提供出口貨物報關單。現場海關憑加蓋專用章的《結彙核銷單出口退稅單》進行核銷,或稅務部門出具的《出口商品補貨退運證明》,同時出具進口貨物報關單。
第二類“原出口貨物未收彙”:中港物流原出口貨物退回進口時,出口未收彙的,由原發貨人或其貨物管理人提交原出口貨物報關單并出口,辦理退運手續時憑收彙核銷單和報關單退稅證明向進口地海關申報退運進口,并填寫進口貨物報關單。“部分出口貨物退回進口的,海關應當在原出口貨物報關單上批注退回,将實際數量和金額退還企業,并留存複印件。海關核實無誤後,相關貨物應進行檢驗并放行到國内。
中港物流兩者在退貨的報關單上是有區别的,對兩者問題的具體說明,希望以上說明能夠對收貨人和承運人在香港退貨的處理帶來一定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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