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展航国际物流集团 发布时间:2021-12-31
中港物流的退货的操作模式,无论是出口还是进口,都有不同的方法。目前处理香港运回货物的方式有EDI报关、人工报关、一般贸易报关、包税进口等广泛的货件。在操作过程中,难免会因报关、货物原因造成货物退回。下面,就跟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中港物流一般的退货流程吧;
中港物流一般退运货物是指已办理报关手续并经海关放行出口或进口的货物,因各种原因而被退回进口或出口的货物。进口货物退回的报关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原出口货物已代收”:原出口货物退回国内时,如果出口货物已经代收核销,由原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时应向进境地海关申报,原货物出口时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现场海关凭加盖专用章的《结汇核销单出口退税单》进行核销,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口商品补货退运证明》,同时出具进口货物报关单。
第二类“原出口货物未收汇”:中港物流原出口货物退回进口时,出口未收汇的,由原发货人或其货物管理人提交原出口货物报关单并出口,办理退运手续时凭收汇核销单和报关单退税证明向进口地海关申报退运进口,并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部分出口货物退回进口的,海关应当在原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批注退回,将实际数量和金额退还企业,并留存复印件。海关核实无误后,相关货物应进行检验并放行到国内。
中港物流两者在退货的报关单上是有区别的,对两者问题的具体说明,希望以上说明能够对收货人和承运人在香港退货的处理带来一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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